警方調查,曾男今早8時59分自台鐵豐原站搭車北上,約11時抵達台北後,轉往捷運大安森林公園站一帶活動。中午11時53分,大安森林公園站地下1樓、2號出口旁男廁突冒濃煙,起火點為廁所地面雜物,燃燒面積約0.5平方公尺,現場並留有疑似陳情信。警消獲報後出動7車、1輛救護車及19人到場迅速撲滅火勢,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監視器畫面顯示,曾男犯案後迅速離開捷運站,先搭乘公車前往台北車站,再步行至西門町一帶刻意變裝,將原本的橘色外套、白色帽子,改為藍色帽子與灰白色外套,試圖混淆警方視線,但褲子與鞋子並未更換,行蹤仍被完整掌握。
未料約2小時後,下午1時59分,善導寺站男廁再度發生雜物燃燒事件,站務人員第一時間自行撲滅火勢。由於起火位置與手法高度相似,警方立即擴大調閱捷運站內外與沿線道路監視器,全力追查嫌犯下落。
善導寺站監視器也拍下關鍵一幕,曾嫌提著大包小包離開廁所後,多名民眾因濃煙竄出而倉皇跑出,他隨即沿著林森南路一路朝仁愛路方向步行,行經派出所附近時,被早已鎖定特徵的員警發現。下午14時10分,警方上前攔查,曾男一度試圖徒步逃逸,仍在短時間內遭制伏,當場逮捕歸案。
中正一分局警方表示,針對類似公共危險案件,市府過去已多次演練,持續提升市府團隊及第一線員警的應變能力,並強調縱火行為不僅嚴重威脅他人生命安全,更可能引發不可控的火警災難。警方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將展現嚴正執法、立即偵破的決心,絕不容許以任何方式挑戰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