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曾男今早8時59分自台鐵豐原站搭車北上,約11時許抵達台北,隨後轉往捷運大安森林公園站一帶活動,中午11時53分,大安森林公園站地下1樓、2號出口旁男廁傳出火警,起火點為廁所地面雜物,燃燒面積約0.5平方公尺,現場並留有疑似陳情信。警消獲報後出動7車1救護、19人到場,迅速撲滅,所幸無人傷亡。
據了解,曾男犯案後搭公車前往台北車站,再步行至西門町一帶變裝,將原先的橘色外套、白色帽子,更換為藍色帽子及灰白色外套,但褲子與鞋子並未更動,企圖拖延查緝時間。
未料約2小時後,下午13時59分,善導寺站男廁再度發生雜物燃燒,站務人員第一時間自行撲滅。由於起火位置與手法高度相似,警方研判為同一人所為,立即擴大調閱監視器追查。
專案人員鎖定曾男行蹤後持續搜捕;約在第二起縱火發生後不久,下午14時10分,發現他徒步行經林森南路、仁愛路口,當場上前攔查逮捕。據指出,曾男一度試圖步行逃離,但仍在短時間內遭制伏。
至於犯案原因,外傳疑與土地重劃等因素有關,警方表示仍待進一步偵訊釐清,不排除任何可能,全案將依公共危險等罪嫌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