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A小姐來自泰國,畢業於東海大學碩士班,目前在內湖科技園區上班,她原本與台籍男友同住,因男友搬回台中,自今年2月起她獨自在台北尋找租屋處。
A小姐指出,她是在2月4日透過臉書「外國人在台北找房」的租屋社團看到該房源,刊登者自稱可養貓、採光良好、空間不小,條件相當符合需求,便主動私訊聯繫。
A小姐回憶,一開始整個過程就讓她感到「怪怪的」,對方約看屋前先詢問她國籍、工作、上班地點等個資,卻始終未提供實際地址,只傳送一個公園的定位。2月5日晚間,雙方約在捷運站附近碰面後,對方才帶她前往公園旁的一棟老舊大樓看屋,當下雖察覺公共空間人煙稀少、出入複雜,但房間內部與事前提供的照片相符,加上急需住所,仍一度動念承租。
對方隨即以「很多人在排隊看房」為由,要求A小姐儘速決定,甚至表示可立即購買合約、交付鑰匙。A小姐當晚雖一度猶豫,但隔天、2月6日,隨即依對方指示,轉帳1萬7300元台幣作為訂金。
直到2月7日,A小姐將地點告知公司友人後,才被提醒該棟建築疑似正是錦新大樓,並聽聞其過往流傳的各種故事,讓她瞬間感到不安。經比對街景畫面確認後,A小姐立即聯繫對方要求退款,卻遭到一再拖延,甚至直接拒絕。
更令A小姐無法接受的是,對方不僅堅稱訂金依法可不退,還在警方協調後提出條件,要求她若要拿回款項,必須簽署和解書,並保證不得在網路發文、不得向媒體爆料。相關限制性條款讓人懷疑,房仲似乎不是第一次這樣做,恐怕還有其他外籍租客遇到類似狀況,卻因資訊不對等而選擇隱忍。
OL曾熱愛台灣 租屋糾紛後徹底心冷
A小姐表示,自己原本相當喜歡台灣、也認為台灣人友善,但這次經驗讓她備感壓力與恐懼,「我只是想找一個安全的家,卻變成好像做錯事的人」。目前她已正式向台北市消保會提出申訴,盼能透過制度管道討回公道。
對此,律師指出,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及住宅定型化契約規定,房東或仲介在出租房屋時,應如實揭露屋況及是否有非自然死亡等重大影響居住意願的情形,若刻意隱瞞,承租人有權撤銷契約並請求返還已支付的租金與訂金,同時也可循消費爭議申訴或調解機制處理,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此案也再次凸顯,外籍人士在台租屋時,因語言與資訊落差,往往成為不肖房東或仲介鎖定的對象,相關單位是否應加強管理與查核,已引發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