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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到認不出本人!競選人「前後對比照」網酸爆:根本詐騙集團 律師揭「1狀況」恐關5年
政治人物在競選期間都會在大街小巷掛上競選看板。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FB/ 邱愛珊 讓愛傳出去

修到認不出本人!競選人「前後對比照」網酸爆:根本詐騙集團 律師揭「1狀況」恐關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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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6 16:16:00最後更新 2026/09/26 16:17:04

編輯:

古靜兒

隨著AI修圖功能越來越發達,許多競選人都會將宣傳看板、扇子、衛生紙等競選小物上的照片透過AI修圖再印製,卻有民眾發現,不少候選人的照片其實和本人「差很大」,甚至有些「認不出是本人」,因此也質疑是否有違法之虞。對此,律師劉韋廷揭露2種修圖狀況,其中「把自己的照片修得不像自己」與「直接拿別人的照片修成自己」是完全不同的事件。
一名網友日前在Threads上PO文怒批:「車輪黨根本大型詐騙集團」,並在文中附上2張對比照片,只見第1張照片是一位黑長髮、瓜子臉的美女,穿著V領長袖上衣和白色短褲,姣好身材與靚麗外貌讓人留下深刻印象,第2張照片才發現,原來這位「美女」其實是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闕枚莎。
更驚人的是,第2張照片中的闕枚莎出席國民黨活動期間站在台北市長蔣萬安身後,除了瓜子臉消失無蹤,身型也比第1張照片「發福」不少,與第1張照片看起來可謂完全不同,為此也讓原PO傻眼直呼:「穿鞋墊的穿鞋墊,P腹肌的P腹肌?什麼意思啊?」
PO文曝光後頓時引起熱議,不少網友都笑翻:「這樓不能沒有潮州鎮長候選人吧」、「辦護照要半年內,要參選公職人員的照片是要用半世紀前的照片嗎」、「能不能修個法,選舉只能用半年的照片?我學校的畢業大頭照都要半年以前的欸」、「我極力克制才沒在捷運上發出大大的虫合」、「一早起來看到這個真的有點無助」、「中選會該管一管繳交資料的相似度吧?不能這麼誇張好嗎?這個手法用在相親上面,一定會被退貨」、「這是放40年前的照片嗎?」
不僅如此,留言區還有網友附上其他政治人物的修圖前後對比照,包括國民黨嘉義市議員選舉候選人梁樹綸、先前捲入霸凌及簽賭爭議的國民黨立委萬美玲之子佀廣洋、民進黨桃園市議員張曉昀都榜上有名。

候選人照片修到認不出不違法?律師這麼說

對此,律師劉韋廷26日也透過粉專發文指出,如今許多候選人都會利用AI或修圖軟體,將自己的照片修得更年輕、漂亮,可能一度「修過頭」,讓大眾一時之間認不出來,不過只要確定是「候選人本人的照片」,目前法律並沒有規定「競選照片不能過度美化」,也沒有規定候選人的照片一定要跟本人相似到哪種程度:「所以單純把自己的照片修得不像自己,目前原則上並沒有一個直接的處罰規定。」
不過,若候選人在印製競選看板、宣傳用品所使用的並非本人照片,讓選民誤以為照片中的人物就是候選人,就不只涉及「修圖」問題。劉韋廷引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規定指出,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影或其他方式,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劉韋廷進一步說明,如果候選人明知照片中的人物並非本人,卻仍故意將其作為自己的競選照片散布、讓選民誤會,在符合其他構成要件的情況下,確實有可能涉犯《選罷法》第104條,因此在法律上「把自己修得不像自己」及「直接拿別人的臉說是自己」其實是2件完全不同的事:「AI可以幫候選人變年輕、變漂亮,但如果連『這張臉到底是不是你』都變成假的,那就可能不只是美化,而是法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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