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新店站傳有老翁持刀…警找不到人!報案女「1原因」涉誣告罪送辦
北捷新店站日前傳出有人持刀,警方調查後發現是虛驚一場。示意圖/翻攝自北捷臉書

北捷新店站傳有老翁持刀…警找不到人!報案女「1原因」涉誣告罪送辦

北捷新店站9日晚間傳出有人持刀,警方獲報後立刻趕往現場,但並未發現持刀男子,隨即調閱監視器追查可疑人士。沒想到3個小時後,案件出現反轉,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並在當天晚間11時許找到報案人吳女,發現吳女含糊其辭,且報案說詞反覆,警方研判有謊報之虞,訊後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回顧案發經過,9日晚間7時許,北捷新店站傳出有老翁在把玩刀子,有民眾警覺後立刻通報北捷,警方接獲消息後立刻趕往現場,派員全副武裝持盾牌進入搜索,並調閱監視器追查犯人,但始終沒有發現嫌疑人,也無民眾驚慌。警力則在現場保持警戒,並在捷運站周邊巡邏、戒備,確保乘客安全無虞。
原本懷疑是一名頭戴帽子的老翁,但反覆確認影像,未發現符合特徵的人。事發3小時後,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並在晚間11時許找到報案人52歲吳女,她先前稱有看到一名老翁持刀,隨後又改口說是一名女子脖子上項鍊掛個一把小刀,由於吳女說詞反覆,再加上不願配合指認說明,警方研判吳女有謊報嫌疑,訊後依《刑法》第171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事實上,未指定犯人的誣告罪,是沒有指定犯人,卻虛構事實向警方通報的誣告犯罪。一般常見的狀況是民眾找不到汽車,因此選擇報案讓警方來找,或是為了惡作劇向警方謊報有人縱火。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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