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遭控涉國安法案重判20年 外交部譴責:剝奪自由人權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勢力」遭判刑20年,外交部今天(10日)對此表達嚴厲譴責。(資料照片/鏡週刊提供)

黎智英遭控涉國安法案重判20年 外交部譴責:剝奪自由人權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遭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發布煽動刊物等罪,遭香港法院依《國安法》等3項罪名判處20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對此,外交部今天(10日)對此強烈譴責,並籲請國際社會共同嚴厲譴責中國政府及港府假借國安名義,再次打壓迫害港人自由人權的行徑。
現年78歲的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被指控違反《國安法》中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遭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20年,引發國際關注。
對此,外交部今天籲請國際社會共同嚴厲譴責中國政府及港府假借國安名義,再次打壓迫害港人自由人權的行徑。
外交部表示,中國政府及港府此舉不但違反國際人權規範,更不符合國際法精神,明顯剝奪個人應有的人身自由,以及踐踏言論與新聞自由,進而否定人民向執政者問責的基本權力。
外交部提到,此事在在顯示北京當局無視自由人權,對其侵害已到無以復加的地步,更凸顯對人民形塑寒蟬效應的企圖。
外交部接著說,美國、英國、德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政府與各界,以及聯合國、歐盟與許多國際人權組織,均已對此一事件表達強烈關切,指出中國背棄國際承諾、迫害自由人權,呼並籲立即人道假釋或無條件釋放黎智英。
最後,外交部呼籲,國際社會共同持續關注香港民主自由與人權狀況,並要求中國立即停止任何迫害自由人權的行徑;台灣也會持續與友盟夥伴密切合作,共同捍衛自由民主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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