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父表示,陳嘉瑩過去因吸毒相關案件遭起訴次數多達5、6次,在他的認知當中,吸毒是一條「不歸路」,吸毒的人要改是很艱辛的一條路,「可教化」更是不可能,在過去很多社會矚目案件當中,法院、人民團體都說可教化,「那就把這些可教化的人讓他們去撫養」,可是從沒聽過教化成功的案例,可見這三個字只是「搪塞之詞」,完全無法達成預期的效果。
有關辯護律師主張陳嘉瑩是傷害跟肇事逃逸,請求6個月至5年之間的刑度,劉父認為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劉宗鑫是在執行公務,開著警車、穿著制服依法行使警察職權,對於一切可預期會發生危害、構成犯罪時,他們有責任以專業去判斷,防止危害發生,保護公眾及良善人民的安全,這是他們職責。
劉父也痛批陳嘉瑩從頭到尾沒有悔改之意,事發至今完全沒有接獲她本人或其家屬致上任何歉意,任何有良知的人多少都要給被害家屬一點慰藉,「但我不需要她這種動作!」她用如此殘酷、不理性的手段殘害所長,一共毀掉3個家庭,這個危害對我們來說太痛心。
對於辯方律師的主張,劉父也批評是為陳女減輕其刑的「謬論」,所以聽不下去而離席,至於陳女推出自己的兒子,表示「弟弟已經沒有爸爸,希望還有媽媽」,劉父認為,每個人都是有兒有女,「我也有,宗鑫所長也有!」全案審理程序已在今日下午完成,後續將待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評議後宣判,預計最快今晚將會有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