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2024年11月23日,25歲饒男要討一萬元薪水,由女友開車載往彭亦城(34歲)位於台中梧棲的招待所。彭男懷疑饒男借錢是為了買毒吸食,心生不滿,竟在招待所內將其囚禁,現場隨即淪為人間煉獄。
彭亦城夥同友人邱志偉(38歲)先是用膠帶纏繞饒男雙眼,並持手銬鎖住其四肢,隨後拿出重型鐵製甩棍瘋狂毆打其背部、臀部及大腿,導致饒男全身出現大面積皮下及肌肉出血。更殘忍的是,彭男竟脫掉饒男的內褲,持打火機點火燒灼其頭髮、耳朵,甚至火燒肛門。
凌虐期間,彭亦城還指示邱志偉餵食饒男毒咖啡包的高劑量毒品。饒男在極度恐懼與痛苦中哀嚎呻吟,最終因大面積內出血併發毒品中毒,引發混合出血性與中毒性休克,於前年11月24日凌晨身亡。
案發後,彭男展現極高的滅證警覺,不僅要求同夥拔除監視器主機,還刻意告知警方錯誤的手機密碼導致手機重置,甚至一度要求他人出面頂罪。法官審酌,認為被告手段極其惡劣,且至今未對家屬進行實質賠償,裁定繼續羈押兩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