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生慘遭割喉身亡 郭姓少年犯案後遭收容
此事要回顧到2023年12月25日,一名林姓女學生前往楊姓男同學班級找人時,因不滿被對方訓斥、趕出教室,後來和郭姓男同學找上楊男理論。怎料雙方從口頭爭執變成肢體衝突,郭男後來還掏出彈簧刀狂刺楊男頸部、頭部,造成楊男命危送醫、重傷不治。
由於此後爆出郭男和林女是「乾兄妹妹」關係,且前者非但在被逮後一直都對外宣稱自己是黑道「天道盟」、「華山會」的一份子,後者又遭爆涉嫌串證,也讓此案曝光後引起全台關注。郭男案發後遭警方移送,並依法收容於法務部矯正署台北少年觀護所(以下簡稱少觀所),由於2人都是未成年人,後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進行審理。
台北少年觀護所爆「搖房」騷動 管理員言語失當遭調職
怎料案件審理尚未終結之際,郭男在2025年被收容於台北少年觀護所期間,竟發生少年集體「搖房」騷動;所謂「搖房」,即收容少年在房舍內集體製造震動與騷亂的暴動行為,而郭男也參與其中。少觀所管理員隨即前往壓制,並對郭男噴灑辣椒水。
怎料管理員還在壓制過程中對其嗆道:「你那麼有種,為什麼不拿刀捅你乾妹的X」等語。事件隨後經新北地方法院通報,認定郭男在少觀所內遭受「不當管教」,涉事管理員最終被以「涉及不當管教」為由遭調離現職。
殺人卻因年齡「同罪不同命」?賠償還毫無誠意
另外,最高法院於本月12日駁回上訴,維持郭男有期徒刑12年、林女有期徒刑11年,全案至此定讞。受害者楊姓少年的父親隔天也在民進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陪同下於新北市議會召開記者會,哀慟發表長達3695字的「18點聲明」,嚴詞痛批司法不公,直指《少年事件處理法》是「惡法」,更怒斥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最大的廢死集團」。
楊父指出,明明同樣都是奪走一條人命,卻因《少事法》導致刑責落差懸殊,因根據《少事法》規定,加害者扣除收容期間只要服刑滿1/3,可能只要約4年就能申請假釋,甚至不會有任何前科記錄,形同鼓勵少年犯「關4年出來當老大」,也讓楊父怒問:「法官到底在保護誰?」
楊父也狠批郭男和林女的賠償毫無誠意,因林女母親原先承諾賠償200萬元,但他目前只收到20萬元;郭男家屬甚至開立債權憑證聲稱無力賠償,為此痛批:「沒錢就不用負責嗎?」不僅如此,事發後社會善心人士捐款共計1424萬元,未料卻被視為可抵償來源,形同將社會善意轉嫁為加害者責任,最後要求法院公開庭訊紀錄:「對毒駕致死能判死,對此案卻輕判,公平正義在哪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