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她只是國中生!豬肉攤二代3度啪啪少女「連宮廟也能野戰」下場慘了
男子不僅與未成年少女交往,還與對方屢次發生性行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明知她只是國中生!豬肉攤二代3度啪啪少女「連宮廟也能野戰」下場慘了

基隆一名在豬肉攤工作的男子與未成年的國中生少女交往後,竟在新北住處、某地小廟與少女發生至少3次性行為,直到少女母親得知此事並報警後,全案才遭揭發。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少女犯性交罪2次,另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犯性交罪1次,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年,考量男子坦承犯行、達成和解,酌情宣告緩刑4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
根據判決書,基隆一名吳姓男子2024年10月底開始與美美(化名)交往,然而他明知美美未滿14歲,竟在10、11月間,在雙方住處發生性行為,食髓其味的吳男後來又在同年12月與剛滿14歲的美美「野戰」,在新北市某處小廟2樓女進行第3次性行為。
直到美美母親得知此事後氣得報警,案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報請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全案才隨之曝光。吳男於偵查及審判中全程坦承不諱,後來也積極與美美及其母達成和解,並全數履行賠償。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吳男的3次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考量吳男國中肄業、在家豬肉攤工作、家庭經濟普通,但此前並無故意犯罪紀錄、素行良好,且已取得美美及其家屬諒解,最終依2次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各處1年6月、1次對14歲以上但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8月,應執行2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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