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47年3月29《紐約時報》「福爾摩沙1萬人被殺」(Formosa killings are put at 10,000)
報導評論,這樣的屠殺是「不必要的」。裡面寫到說,這些反政府示威是由非武裝人民所組織,他們的意圖是和平的,而且來自各國的消息回報,都指出這背後沒有共產黨或日本人在煽動或組織。那報導還引述一名從台北來中國的美國人說法,他稱到處看到燒殺擄掠,有人被砍頭分屍,還有婦女被性侵。
另外有在屏東和高雄的兩名美國婦女就形容,中國軍人的行為如「大屠殺」。她們稱這些沒有武裝的福爾摩沙人在3月4日和平佔領當地的行政中心,還用廣播呼籲大家不要引起暴力。
2. 1947年4月7日《新聞週刊》「福爾摩沙:血之手」(FORMOSA: The Bloody Hand)
報導開宗明義就寫到,警察坐在卡車上,在台北街頭來來回回,對著毫無武裝設備的民眾開槍射擊。軍隊到各戶敲門,誰第一個開門,軍人就射殺這個人,他們到處掠奪,上千的福爾摩沙人被捕被關,囚犯被用細鐵絲捆綁。每一個早晨,隨處可見死屍堆疊,有些人被斷頭,有些人被閹割。
報導也提到,當年的行政長官陳儀,殺了5000-10000名台灣人。甚至稱在嘉義有「叛亂分子」要自組政府,所以又處決了70人。在上海的台灣人得知消息後,非常氣憤,發動抗議行動,批評當時的國民黨政府,只是為了保住自己的面子,卻害更多台灣人喪命。
3. 1947年5月24日的《國家報》「在台灣的恐怖」(Terror in Taiwan)
裡面提到,在台北有一名警察對一名婦女查緝私菸、企圖搶走婦人的錢和托盤,用槍桿子打擊她的頭,最後讓婦人死在他的腳下,這起事件引發鄉民聚集,更讓警察拿起槍桿、對著群眾開槍,成為整起恐怖事件的開端。
報導中的這位婦人,應該就是「林江邁」,不過實際上林江邁並沒有死,反而是旁邊的路人,被流彈擊中身亡。所以這個部分,可能是外媒記者的誤寫。不過報導中也提到,原本台灣人光復後,曾經歡天喜地迎接國民黨政權。但1年半後,陳儀政府反過來用大屠殺的方式,野蠻鎮壓。
228事件後來也演變成,國民黨政權對台灣菁英的屠殺,包括名畫家陳澄波、花蓮名醫張七郎與兩個醫生兒子,都成為228事件的槍下亡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