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砸重金 高階警官變身「餐廳大亨」
據了解,劉舜賢自2014年起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張姓女子,2人暗通款曲長達10年,2023年間,張女欲在台大附近經營泰式餐廳,劉員為討其歡心,親自出面租店並出資635萬元,由其三姊擔任掛名負責人,自己則隱身幕後參與食材採購、發放薪資及收銀等實際經營行為。
該餐廳因網紅及媒體推薦而爆紅,開幕僅1年Google評論便破千。然而,劉員為了經營副業,多次利用上班時間擅離職守,根據監視器畫面,劉員在短短2週內便曠職8次外出,其中6次直奔餐廳。
官威壓人!逼警局工友「翹班」支援
更令人心寒的是,劉員竟動用職權,多次懇託警局一名凌姓工友於上班時間翹班前往餐廳打工,凌姓工友無奈表示,因劉員是其直屬長官,「礙於人情及壓力」,被迫前往餐廳幫忙長達3個月。
對此,劉員在法庭上辯稱,是因為害怕張女爆料外遇,才無奈配合出資,並強調自己是被迫借貸、負債累累,事後已向石姓妻子坦承外遇並取得原諒,餐廳現已改由妻子接手經營以求止損打平。
地下情變色 小三祭「本票與檢舉」反遭判刑
這段長達10年的不倫戀最終走向法律戰,2人因經營細故反目後,張女決定退股並索討250萬元與轎車。2023年底,張女傳訊威脅「我拿給你分局長看」、「那就公告天下」,強逼劉員簽下4張各100萬元的本票。
劉員擔心兼職與外遇曝光,在辦公室簽下本票後隨即報案。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張女利用劉員公務員身分,以訴諸輿論等手段恐嚇取財,且至今未達成和解,遂依恐嚇取財罪判處張女有期徒刑8個月。
懲戒法院:嚴重損害警察信譽
懲戒法院審理後指出,劉舜賢身為高階警官位高權重,卻公私不分,不僅違法營商、曠職,男女關係更是複雜,嚴重破壞公務紀律與警察機關信譽,考量其違失期間及動機,判處劉員休職1年。目前劉員已轉任秘書,休職期滿後雖可申請復職,但其從「警界高層」跌落至「醜聞主角」的形象,恐怕已難以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