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新壽資源蓋私人健身房 檢方:以公濟私損害近億
檢調調查,吳東進身為新光人壽前董事長,涉嫌在開發板橋「新板傑仕堡」園區期間,將B棟2樓約800坪的空間租給由其家族持股超過9成的「傑仕堡健身公司」。檢方指控,吳東進明知該健身房之裝潢、硬體費用應由承租公司負擔,卻指示新壽高層編列預算埋單,導致新壽損失高達9947萬餘元。
檢方認為,吳東進身為金融巨擘,卻將公司利益與個人事業混淆,「以公濟私」破壞公司治理與金融信賴,去年1月偵結後,連同新壽不動產部前副總盧麒堯、林偉傑及資深協理張良梓等4人一併起訴,並對吳東進建請從重量刑5年。
吳東進法庭自白:為提升租金收益 絕非貪圖利益
今日庭訊開始,法官問及是否認罪,現年約80歲的吳東進語氣堅定表示:「我否認!」隨後更向法官請求3分鐘說明。他表示,自己一生清白,在新光人壽服務58年,當時一切決策都是為了儘快啟用傑仕堡園區,提升物業品質以獲取更高租金。
吳東進強調:「我被起訴真的很冤枉!」他自認長年奉獻醫療、外交等公益,絕非貪圖微小利益之人,請求法官明察還他清白。
律師辯稱:飯店式管理「賣點」 董事會早已決議
吳東進的委任律師羅名威則在庭上補充,新板傑仕堡B棟為鎖定高資產族的「樂齡宅」,每月租金高達12萬元,其核心價值就在於飯店式管理與頂級公設。律師指出,當初曾接觸過全真瑜伽(True Yoga,2025年已倒閉)等業者,但因對方不願免費提供園區住戶使用而破局,最終才由傑仕堡健身接手。
律師辯稱,由新壽出錢裝潢公設是2019年董事會的既定決議,且傑仕堡健身被視為「準關係人」,此舉是為了增加整體園區競爭力,對新壽有利,並非圖利特定個人。
隨扈護送快閃 檢方建請判刑5年
庭訊約30分鐘結束,法官諭知擇期再審。吳東進離開法院時,面對媒體追問「是否覺得委屈?」、「考慮認罪嗎?」等問題,他在隨扈護送下快步登車離開,未發一語。
本案與吳東進同列被告的還有盧麒堯、林偉傑及張良梓等3名高層。檢方強調,此案已嚴重衝擊金融保險業最核心的「信賴基礎」,對新光集團形象損害巨大,全案將持續由地院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