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裸闖隔壁房」偷用廁所嚇壞住客 辯夢遊2疑點法院不信
台中一名男子投宿旅館,竟在清晨全裸走到隔壁房間敲門。(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男「裸闖隔壁房」偷用廁所嚇壞住客 辯夢遊2疑點法院不信

台中一名男子投宿旅館,竟在清晨全裸走到隔壁房間敲門,甚至擅自闖入使用廁所,並移動房內私人物品。雖事後拿出1000元向對方致歉,並聲稱自己因喝醉與夢遊才會出此行為,但仍被法院依妨害自由罪判處拘役30天。
據判決書指出,該男子於2025年7月入住台中市某旅館。隔日早上約9時,他不明原因全裸前往隔壁房間敲門。
男住客開門查看時,該男子趁機闖入房內使用廁所,還隨意搬動衣物與包包。男住客感到害怕,男子才匆忙用毛巾遮住下體後離開。
不久他再次敲門,將1000元放在房內並表示道歉,但對方拒絕收下。男子事後聲稱自己當時夢遊,並提供醫療診斷書證明患有夢遊症。
然而診斷書上未標明就診日期,且開立時間晚於案發,檢方認為無法證明案發時他處於夢遊狀態,因此依妨害自由罪起訴。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男子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不再進行言詞辯論。最終法院依《刑法》第306條判處拘役30天,若易科罰金,每日折算1000元。此案仍可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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