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德專欄:以「來源地」區分預算 國民黨軍購政策的矛盾和錯亂
國民黨版《國防特別條例》千瘡百孔。李智為攝影

李志德專欄:以「來源地」區分預算 國民黨軍購政策的矛盾和錯亂

李志德/資深記者
拖延許久的軍購特別預算條例上周五付委,行政院兩個在野黨版本一併審查。但國民黨「3800億+N」的版本,可以看到一個錯亂和矛盾的政策內核:一方面,國民黨主席鄭麗文代表的一派長期放送「美國不可靠」、「台灣安全不能依靠美國」的疑美論;但提出的軍購政策,卻又把台灣軍備所有的雞蛋都放在「美國軍售」這同一個籃子裡。
國民黨— 或者廣泛稱「反對黨版」— 與行政院版最大的差異之一,就是排除原本院版中的「強化作戰持續量能相關裝備」和「台美共同研發系統、裝備」兩部分。國民黨的理由是不願意讓行政部門有一張「空白支票」,因此只放行對美採購的確定項目,例如M-109A7自走砲、海馬士火箭等。
這樣的政策思維,首先斬斷的是軍購支出的投資性和未來性。政府在國防軍購上花錢,性質有兩種:付一筆錢給美國,買來一批火砲和若干年的維修保養料件,這是純消費,對國內的經濟效益幾乎為零。
另一種則是投資。如果政府投資一項由中科院、台船、漢翔或者其它民間廠商與美國軍工企業合作,共同開發新技術或者新產品的計畫。台灣得到了人員就業、技術升級甚至一部或全部的生產線。它可以創造經濟進一步成長。台灣有識之士多年來不斷倡議,軍購預算應該由消費性的對外採購轉向對本土軍工的投資,但國民黨版《國防特別條例》如果通過,將把軍購預算的投資效益完全歸零。
即令最現實地談「選票利益」。1992年美國老布希總統宣布向台灣出售150架F-16戰機,滿足了台灣渴求了十多年的二代戰機需求。放行F-16的原因很多,對美國的效益也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項就是刺激F-16產地,也是布希家族政治根據地德州的經濟和就業。同樣的,國民黨的地方諸候盧秀燕、江啟臣或者柯志恩,都不覺得漢翔或台船的訂單對當地經濟有幫助嗎?或者以軍工發展帶動地方經濟,根本不在國民黨人的政策思維裡?
當然,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對此曾經解釋:對美國採購列入特別條例,對台灣內部採購回歸一般公務預算。
看到這個說明,第一個問題是:現在已經是2026年3月上旬,2026年度預算,國民黨有打算要付委審查了嗎?
即使不談政治攻防,單就預算編列原理來看,這種以「來源地」區分預算的思維也很荒唐。因為一項武器裝備的零部件會有不同來源,以海鯤艦為例,電子作戰系統和魚雷是美國製造,零部件約百分之六十五的項目是台灣自製,其它則從第三國取得。如果按照國民黨的政策,海鯤艦會變這樣: 對美軍購項目:同意放行 本土製造項目:列入一般預算,目前不斷被杯葛退回。 第三國商售項目:「弊案」重重,必須斬斷。
當然,國造潛艦並不在《國防特別條例》的規範裡,但未來只要台灣要自行或與他國合作研發先進裝備,必定就會碰到這種多國來源的問題。而國民黨這種以來源地區分的政策,結果將是「一部卡住全部」,自主研發什麼都做不成。
為什麼要強調自行研發?恰恰因為國際政治總是跟隨現實主義的腳步,能有大國可依靠固然好,但大國也有政策轉彎的風險。遠的例子,1978年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就是最慘痛的教訓。這是台灣政壇「疑美論」的起始點,坦白說並非全無道理。但「疑美論」的正解,應該是建立台灣自己研製軍武裝備的能力,而且趁著與美國關係好的時機,最大程度發展各種合作,儘量取得技術研發和轉移。讓即使在國際政治風向不利的情況下,台灣依然保有嚇阻中國發動戰爭的實力。 這就是國民黨版《國防特別條例》最大的矛盾:一方面,國民黨相當一部分政客不斷放送「美國不一定可靠」、「台灣安全不能依靠美國」的疑美論述;但在實際審查軍購預算時,又斬斷「商售」,阻撓「國造」,最後的結果就是把台灣的軍備來源唯一鎖在「美國軍購」的管道裡。
就政黨體質和發展歷史來看,國防事務原本應該是國民黨強項。但一個《國防特別條例》的版本竟然這樣千瘡百孔。例如裝備遲交,就覺得該訂條文把官員送監察院究責,但軍售案(FMS)的本質是雇請美國官員代辦軍購,美國廠商延遲,隔著美國官員,台灣官方能使多少力呢?其實要嚇阻延遲交貨,正辦是改走商售(DCS)途徑,在商售合約中加入延遲交貨的罰則。但國民黨認為商售是「弊端叢生」,必須斬除的管道。
這各種自我矛盾,見不到專業成份的「政策」,追究根源,是擬訂政策或法律時缺乏國防政策的整體感,只是抓著一、兩個話題做相罵本。這是近年國民黨陣營裡除了極少數立委、專家外,談國防事務的沉痾頑疾。能不能、會不會有所改變?坦白說,在鄭麗文團隊的領導下,不惡化就已經萬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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