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植牙、餐敘忘撤離 光復鄉長林清水失職遭起訴!100萬交保
光復鄉長林清水100萬元交保。資料照片

忙植牙、餐敘忘撤離 光復鄉長林清水失職遭起訴!100萬交保

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去年9月爆發洪災,釀成19人死亡,光復鄉長林清水被查出災情怠忽職守,忙著植牙、餐敘等個人事務,遭起訴求刑10年,自今年1月被羈押至今,法院今日開庭,裁定林清水100萬元交保。
檢方查出,去年9月23日樺加沙颱風挾帶豪雨導致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農業部林保署早在9月21日及22日即先後發布黃色與紅色警戒,要求強制撤離。但光復鄉長林清水及相關公務人員疑未依《災害防救法》積極疏散民眾,更涉嫌在撤離統計表中「浮報人數」並陳報縣府,導致23日洪水沖入家園時,許多村民因未獲通報撤離而逃生不及,24人喪命或失蹤。
起訴書指出,林清水在應全力投入防災工作的關鍵時刻,仍處理個人植牙私務,未積極督導撤離作業,甚至與王姓課長合謀浮報撤離人數,製作不實撤離統計資料粉飾太平;張姓秘書也配合相關作業,未確實督導災害應變措施,導致多名居民未能及時撤離。
檢方認為,3人身為地方公務要職,本應肩負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防止災害擴大的法定責任,卻在災害迫近之際廢弛職務,導致19名民眾逃生不及慘遭洪水吞噬,嚴重破壞公務體系信譽與社會信任。
檢方還指出,3名被告在偵查過程中多所推諉、飾詞狡辯,對於造成的重大傷亡始終未表歉意,犯後態度不佳。為維護法治紀律並撫慰被害者家屬,檢方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對林清水量處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法定最重刑度10年徒刑,張姓秘書與王姓課長則各求刑9年,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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