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長霸凌逼死代理老師判休職6月 前教育處長降1級改敘
陳姓代理教師不堪遭小學校長霸凌,自戕輕生。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freepik

小學校長霸凌逼死代理老師判休職6月 前教育處長降1級改敘

2021年嘉義市某國小發生震驚社會的代理教師自戕案,經監察院彈劾後,懲戒法院2月25日做出判決,法官認定趙姓前校長濫用權力,不僅在教室私裝監視器侵害隱私,還召開「公審晨會」霸凌同仁,導致陳姓教師受辱尋短,判處休職6個月;而時任嘉義市教育處長林立生因處置不公、對家屬咆哮,判處降1級改敘,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趙姓前校長以「預防紛爭」為由,未經同意在陳姓教師任教的教室加裝監視器,法官認定,教室並非保全死角,此舉嚴重侵害教師專業自主權與學生隱私,且違背《教育基本法》。
根據霸凌調查小組之調查報告,趙姓前校長在陳師離職前夕,不但強迫其出席臨時晨會,還當眾指責行政細節,包括學生晚進教室、放學演練排隊等問題,要求陳師只能回答「有還是沒有」,不許解釋,法官痛批此舉為「濫用校長權威」,使受難者在客觀上承受巨大羞辱。
調查指出,陳師離職後,趙姓校長向媒體發表「學生被剪髮老師未處理」等不實言論,導致輿論轉向質疑陳師,進而引發後續的網路霸凌與自戕憾事,時任教育處長林立生明知趙姓校長有行政違失,卻以「校長已辭職」為由消極不懲處。此外,在受難教師家屬尋求真相時,林立生竟於電話中大聲咆哮「我有沒有給你調查真相?」、「校長下臺了沒?」嚴重損害公務員形象。
■ 懲戒處分一覽表:

被付懲戒人(時任職稱)

違失行為

判決結果

趙姓校長

裝監視器

職場霸凌

對媒體不實發言

休職六月

嘉義市前教育處長林立生

疏於監督

未依法究責

咆哮教師家屬

降一級改敘

法官認為,趙姓校長身為校長,應為教育人員表率,竟濫用權力致折損人才,事後猶無自覺、未見悔意;林立生身為高階教育行政主管,處理重大事故消極因循,有予以懲戒之必要。全案可上訴。

★《鏡報》關心您: ◎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