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兩人在包廂獨處時,許男色心大起,不斷在少女耳邊「盧」求抱抱,少女因不堪其擾勉強答應,沒想到許男竟得寸進尺,直接將狼手伸入少女衣內與內衣中,對著發育中的胸部瘋狂撫摸、抓捏長達 3 分鐘,讓少女嚇得只能繼續對著電腦螢幕發呆。
更誇張的是,許男上頭後竟隨即掏出下體,厚顏無恥地要求少女為其口交,甚至開出「1000元、2000元」的價格誘惑,儘管少女嚴正拒絕,但在許男不斷死纏爛打下,少女最終被迫妥協。
正當少女感到屈辱萬分時,驚覺許男竟一邊享受、一邊拿起手機錄影拍照,想將這段過程紀錄保存。少女理智斷線,氣得奪門而出報警處理。
法庭審理時,許男雖拿出6萬6000元與少女達成和解,試圖透過律師換取緩刑,但法官發現,這名法律系學生根本是色狼慣犯!他先前才因另一件對未成年人性交案獲得緩起訴,沒想到還在處分期間就再度犯案,顯見毫無悔意。
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許男身為法律系學生,知法犯法、踐踏法律尊嚴,行為極度惡劣,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0個月徒刑。這名法律系色狼,終究要為自己的「下半身思考」付出坐牢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