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治校傑出卻未獲續任聘書 南臺科大前校長狀告學校結局曝
南臺科技大學前校長盧燈茂狀告校方「確認雇傭關係存在」,法官判敗。資料照片/校方提供

自認治校傑出卻未獲續任聘書 南臺科大前校長狀告學校結局曝

南臺科技大學前校長盧燈茂2023年卸任校長職務後,原以專任講座教授身分繼續留校任教,但2025年申請再度延任時,卻在工學院教評會慘遭「滑鐵盧」。盧燈茂認為校方行政程序有重大瑕疵,向台南地院提出確認雇傭關係存在訴訟,索要每月16萬餘元薪資。台南地院日前駁回盧燈茂的請求,認定雙方聘約已於去年7月底屆滿消滅,校方並無續聘義務。
這起司法糾紛主角盧燈茂,從1985年起就在南臺科大前身-南臺工商專校任職,基層教師出身的他,一路晉升至教授、代理校長,更在2018年正式接任該校第四任校長。盧燈茂在職期間自認「治校年年表現傑出」,甚至在2021年董事會評定中獲得「績優校長」肯定,並獲准延任校長半年。
盧燈茂2023年卸任校長後回任專任教授,並依校內禮遇辦法,先後獲得兩次延任聘期。盧燈茂主張,依照《南臺科技大學卸任校長禮遇辦法》與相關延任要點,他既然曾是績優校長,且先前已延任兩次,資格與條件並未改變,校方應基於行政一致性繼續聘任。
盧燈茂指出,他在2025年申請再次延任時,工學院教評會竟以「績優校長資格僅適用1次」為由否決,且過程充滿瑕疵,包括未正式發函通知、未送校教評會審議,甚至在申訴過程中,校方還任意命特定委員迴避。他強調,自己每月薪資達16萬7370元,校方不續聘不僅違反自訂法規,更侵害其工作權,要求恢復專任講座教授身分並補發薪資。
面對前校長的強勢控訴,南臺科大透過律師在庭上反擊,直言「校長貢獻固然值得肯定,但聘任制度必須回歸常態」。校方表示,根據校內《教授延長服務處理要點》,教授年滿65歲就應以不延長服務為原則。
校方委任律師主張,盧燈茂已逾65歲,若要延任必須經過「系、院、校」三級教評會的合議程序。而盧此次的延任案,在2025年2月召開的「院教評會」就已經決議不通過。校方直言,既然院級都沒過,依照制度自然不會往校級送,「這涉及學校人事管理的專業判斷,不能只看個人意願,或因為曾任校長就認為一定要續聘」。
法官認為,私立學校與教師間的聘僱關係本質上是「私法契約」,雖然法律有一定框架保護教師,但若沒觸犯強制規定,仍應回歸「契約自由」。盧燈茂與學校的聘約已在2025年7月31日屆滿,雙方是否要成立「新的」聘僱關係,必須看兩造有沒有達成新的共識。從現有證據看來,校方已經依規定幫盧辦理屆齡退休,且退休生效日為2025年8月1日,顯然校方並無續聘的意願。
「教評會審議結果」僅是學校對外表達聘任意思的前提,就算盧燈茂認為程序有瑕疵,也不代表學校就「必須」要跟他續約。法官強調,教授屆齡退休後能否延任,是校方基於教學需要與校務規劃的例外權限,並非教師「當然享有」的權利,最終法官裁定盧燈茂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