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男子獲釋後在2022年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女友,並將目標鎖定她11歲智能障礙的女兒,即便知道女童曾被生父性侵,長期住在兒童保護機構輔導,仍對這名叫他「爸爸」的女童精心準備了犯罪計畫。
男子看準女童僅在寒暑假返家的時機,透過給零用錢、買手機博取孩子的信任,之後在開學前將她帶回住處施暴,在2022年開始猥褻,並於2023年1月升級成性侵,還時常用手機傳送淫穢簡訊給女童。最終,男子見事跡敗露,2023年10月用工業用具切斷電子腳鐐後逃逸,不久即被警方抓獲。
這是男子第3次對兒童性犯罪,在1996年就持刀脅持11歲女孩回家性侵;2011年因三度強姦14歲親生女兒而被判處10年監禁,精神鑑定也診斷男子為戀童癖,並在性犯罪風險被評估為「高」再犯風險。
法院譴責男子明知受害者曾受性暴力,遭受巨大的痛苦,卻仍狡猾地利用她的信任蓄意犯罪,還剪斷電子腳鐐企圖逃逸,認定他「直接破壞法律保護公民免受特定犯罪侵害之目的的行為」,除了重判他15年監禁外,還下令進行5年化學閹割,配戴電子腳鐐20年,公開披露其個人信息10年,以及10年內禁止在兒少與身障相關機構就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