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長期接受中共官員指示,在大選期間替特定候選人站台,並彙報台灣政治、選舉輿情給對方的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陸配徐春鶯,另涉地下匯兌、詐貸,昨(24日)被新北地檢署起訴並求處重刑,新北地方法院今開移審庭,徐女僅坦承地下匯兌、詐貸,否認違反《反滲透法》,不過法院認為她據海外生活能力、曾滅證並對重要案情避重就輕,最終裁定續押3月。
針對檢方指控她長期與中共民政部海峽兩岸婚姻中心楊姓主任、中共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上海市委員會祖國和平統一促進委員會孫姓副主任聯繫,並接受其指示、透露台灣政治、選舉輿情,還替孫姓副主任掩飾身分來台等,徐春英全盤否認違反《反滲透法》。
徐的辯護人聲稱,孫姓副主任曾告知她避免捲入政治、楊姓主任還提到「不會介入選舉」,否認接受對方指示替特定候選人站台,並未構成相關法令的構成要件,而孫姓副主任來台的部分,法令並未限定商務考察形式,對方也曾到私人公司參訪交流。
徐春鶯則強調,自己接婚來台30年,除了工作生活,多餘的時間就是和陸配姊妹做公益,更哽咽表示「從沒想過顛覆台灣政府」,也提到自己最愛的父母、女兒都在台灣,所以絕對不會潛逃,盼能以40萬元交保。
但檢方則認為,辯護人將反滲透法的「指示」構成要件限縮到最窄,等於是要滲透來源明確說出「「你明天支持誰」才算指示,但關鍵在於徐女明知對方是中共官員,卻仍然長期彙報國內政治、選舉輿情,規畫陸配參政步驟。
檢方也指出,徐春鶯若支持對象與中共官方立場不一,將喪失中方提供的資源、動員資格等,所以當她的有意將支持對象從國民黨轉往民眾黨時,必須向孫、楊晨報並獲得背書,更遑論她持續透露國內政黨動態、參政步驟給孫、楊」,強調她在台活動是受指示無疑。
雖徐辯稱和孫、楊桃論台灣的政情是「閒聊」,但審判長認為她確實逐步增加政治影響力,難認僅是「閒聊」,至於涉及地下匯兌部分,雖徐女坦承犯行,但卻對重要案情避重就輕,加上曾經重置手機,有滅證嫌疑,過去2年間也頻繁出入境,被認定具有海外生活的能力,因此最終裁定續押、禁見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