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5協會收沈慶京5250萬 38分鐘內提現「錢全拿去繳房貸、付卡費」
應曉薇總計收下5250萬賄款。

應曉薇5協會收沈慶京5250萬 38分鐘內提現「錢全拿去繳房貸、付卡費」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京華城案收賄、洗錢遭重判15年6月,判決理由稍早出爐,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提高京華城容積,以「捐款」為名砸下5250萬元賄款買通應曉薇,藉由議員權力施壓北市府。法院認定,應曉薇收受賄款後,由助理奔波各銀行,從5個應曉薇的協會公款提領現鈔,有時僅花38分鐘就存入應曉薇個人帳戶,用以償還房貸及支付卡費。
判決指出,沈慶京自2017年起便開始謀劃將京華城改建為京華廣場。為了突破容積率瓶頸,沈利用退休顧問吳順民協助,與應曉薇達成「權錢交易」默契。應曉薇憑藉議員身分,頻繁約見北市府公務員施壓,甚至在京華城行政訴訟敗訴後,仍強力推動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獎勵」,最終成功為京華城爭取到20%的容積獎勵。
沈慶京為此「論功行賞」,分三階段交付賄款,2017至2019年,透過中華工程以捐款名義匯入應曉薇掌控的華夏協會共600萬元;2021年就在市府核定公告容積獎勵後,沈慶京大手筆開出6張共4500萬元的支票,由應曉薇實質掌控的5個協會兌現;直到2022年,再以協會匯款或政治獻金名義補上150萬元。

助理變身「行動提款機」 30分鐘內領現存現

檢方查帳發現,應曉薇利用中華技擊協會、中華華夏希望關懷協會、台北市城市發展促進會等5協會公款帳戶做為洗錢港口,包括2021年12月,中華技擊協會剛領出200萬元現金,短短幾天內,應曉薇的個人貸款帳戶就分批存入同樣金額。
更誇張的是,2022年6月15日上午,應曉薇助理「小敏」陳佳敏先在台北富邦銀行提領353萬元現金,僅僅過了38分鐘,便步行至僅隔數座建築物的永豐銀行,將其中350萬元存入應曉薇帳戶償還房貸。同年8月,陳佳敏再度如法炮製,在一銀提領200萬後,火速趕往花旗銀行幫應曉薇「溢繳」信用卡費,甚至在傳票上記註「刷學費」,試圖掩人耳目。

法院打臉:非政治獻金 是違背職務收賄

法官審理後認為,這些協會年度預算根本沒有大額活動支出,帳戶內的資金顯然被應曉薇當成「私人小金庫」實質支配。
判決強調,應曉薇身為民意代表,卻在收受鉅款後,透過市長便當會、協調會等方式積極為京華城圍事。儘管辯方主張款項是「捐款」或「政治獻金」,但法院認定金流與施壓行為時間點「密接吻合」,具有明確的對價關係。
判決書同時痛批,應曉薇在搜索前夕曾大費周章從桃園機場輾轉前往台中機場企圖出境,意圖潛逃躲避司法偵審,且犯後態度惡劣、飾詞狡辯,毫無悔意,法敵對意識甚高,依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4年,另以提現繳納信用卡費及償還貸款等方式,製造金流斷點部分犯洗錢罪,處有期徒刑3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6月、併科罰金1000萬、褫奪公權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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