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望基金會淪為私產?法官痛批柯文哲、李文宗「背信」 827萬公款流向全現形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離開台北地院。李智為攝

眾望基金會淪為私產?法官痛批柯文哲、李文宗「背信」 827萬公款流向全現形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政治獻金案及眾望基金會款項挪用案,一審認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為共同犯,將民眾捐款移作支付民眾黨競選總部員工薪資,因共同圖利、違背公益任務,今(26)日一審宣判,依「背信罪」各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柯文哲與李文宗明知《財團法人法》規定財團法人財產不得移轉於捐助人或其關係人,且眾望基金會設立宗旨應為「扶助社會弱勢」之公益目的,然兩人基於背信犯意聯絡,自2022年12月至2024年8月間,將民眾對基金會之捐款,挪用於支付柯文哲競選總統團隊之員工薪資,總計金額達 827萬1,095元。
判決書提及,民眾捐款與基金會薪資名實不符的部分,主要是柯文哲將競選總部及民眾黨團隊人員,形式上聘為眾望基金會員工,實際工作內容卻全為處理總統大選相關活動與行程,相關薪資支出,占眾望基金會2023年度總支出高達 6成,嚴重違背基金會章程中關於「公益事項支出不得低於全年收入60%」之規定,此舉使眾望基金會之財產,淪為柯文哲私用之資金庫,違背李文宗受託之公益任務,致生損害於基金會。
20260326李文宗離開北院_李智為攝
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離開北院。李智為攝
合議庭衡酌柯文哲並未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且審酌其身為公眾人物之社會責任、犯罪動機與智識程度,就背信罪部分量處2年6月徒刑,連同違背職務收賄罪(13年)、公益侵占罪(2罪,分判2年、3年6月),柯文哲一審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並宣告沒收相關犯罪所得。
共同被告李文宗部分,雖被訴收賄罪部分獲判無罪,但因公益侵占及背信罪,一審合併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法院審酌刑度與檢方求刑雖有落差,但仍屬重罪,裁定維持2,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手機監控,惟准予解除電子腳環之限制。李文宗傍晚約17時30分步出法院,沒有回應媒體提問,僅簡短說「謝謝」,隨即快步離開,態度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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