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NONO案逆轉有望!僅1罪成立判2年6月 士檢不服「判太輕」提上訴
NONO被控7案,目前僅1案成立。鏡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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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NONO案逆轉有望!僅1罪成立判2年6月 士檢不服「判太輕」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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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6:00:00

記者:

李依璇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遭控對6名女性犯下性侵、猥褻等共7起案件,日前士林地院僅認定其中1件強制性交未遂罪成立,判處2年6月徒刑,其餘6案全數無罪,引發外界熱議。士林地檢署先前已就無罪部分上訴,針對有罪判刑部分,檢方認定量刑過輕,今(6日)已依法就「全部案件」正式提起上訴。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檢視判決理由後,認為部分無罪判決論理有誤,且針對唯一有罪的強制性交未遂罪,法院量刑明顯偏輕,加上告訴人亦表達不服,檢方已於今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回顧案情,整起事件起於一名女子於2023年在臉書發文,指控遭NONO伸狼爪,後續陸續有多名女性出面指控。士林地檢署偵結後,認定NONO涉犯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與2次強制猥褻罪,總計7起不法行為,依法起訴。
NONO案件屬於妨害性自主,法院全程採不公開方式審理,歷時將近一年。今年5月一審宣判,7項指控中僅「大稻埕車內性侵未遂案」被認定罪證成立,其餘部分均判無罪。
士院判決指出,NONO在2011年間錄影後邀約一名女性搭車,藉口「順路載她回家」,途中卻開往大稻埕河堤停車場意圖性侵。過程中女子不斷掙扎、喊救命,甚至跌落車後座腳踏板位置,NONO見狀才作罷離開。士院依此判他強制性交未遂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
但其餘包括3件性侵、1件未遂與2件猥褻案,法院均以「事證不足」為由判NONO無罪,強調檢方舉證未達合理懷疑排除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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