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鯤鵬會」日前被民團指控長期配合中國對台統戰,還進入大學校園拉攏青年,內政部當時表示,該會違反《人民團體法》,限期6月6日前改善,否則將予以解散處分。今天(6日)期限已到,但該會並未送交改善文件,內政部宣布,核予解散處分。
內政部晚間發出新聞稿說,中華鯤鵬會被指長期配合中國對台統戰,內政部查其未依法令及章程規定,定期召開理、監事會及會員大會,因違反《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內政部5月13日核予警告處分,並限期該會於今日前改善,但該會迄今均未報送會務改善的文件,因此內政部依據《人民團體法》第58條規定,核予該會解散處分。內政部表示,近來中共統戰組織藉我國人民團體名義招攬學生赴中國交流、進行統戰行為,利用我國民主自由的結社精神,進行統戰活動,提醒國人參與中國相關的活動務必謹慎小心,避免成為統戰棋子,損害我國主權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