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表示,申請地方租金補貼都是地方政府審查,中央住宅基金直接撥付,到今年為止申請戶數有84萬戶,通過戶數有72萬戶,內政部支付住宅基金內項目高達153億元。
劉世芳指出,不過依新版《財劃法》,內政部希望地方政府可以按照新法的預算負擔部分租金補貼,至於負擔比例目前為止還沒定案,「其實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照顧年輕人的租金補貼政策都沒有改變,我們希望一起合作,度過這樣的難關」。
劉世芳續指,因為新版《財劃法》,確實中央收入是減少的,地方收入是增加的,她希望每個縣市政府,不管是六都還是非六都,都可以拿多出來的財源支持租金補貼政策,才不會造成年輕人租金補貼出現斷鏈。
對於外界質疑租金補貼從中央請客變地方買單,劉世芳解釋,住宅政策在《地方制度法》中,地方本來就要負擔部分住宅政策,2021年之前本來就是地方、中央按照財源負擔租金補貼政策,後來幾年因中央政府財稅收入創新高,前行政院長蘇真昌提議由中央全額負擔,但現在新的《財劃法》出爐後,中央收入減少,地方收入增加,才會希望未來地方政府籌編預概算時,可以納為地方政府支付的原則,並強調「這個都是合法合規」。
劉世芳補充,現在租金補貼財政來源都是來自住宅基金,住宅基金撥補都是由行政院撥補,如果行政院沒有經費,撥補到住宅基金的經費就會減少。
至於民眾申請租屋補貼難度是否會提高,劉世芳說明,這要看各地方政府審查標準,如果負擔比例多,審查標準會維持一致,負擔比例少,審查標準就會趨嚴,內政部會尊重地方政府的行政裁量,
劉世芳提到,補貼戶數到目前為止沒有改變,如果未來租金補貼仍獲得大多數民眾支持,希望地方跟中央可以向行政院追加預算,或是重新考量《財劃法》對租金補貼負擔比例上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