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讀者爆料指出,上週五連假第一天,民視網路部門大主管原本指派影音部小主管製作一支影片,卻發現對方遲到約30分鐘,臨時改由另一位女同事接手,隨後他在主管群組內下令小主管另行處理10則短影音。小主管到班後要求女同事交出手上工作由他接手,大主管發現10則短影音沒處理,當場怒斥小主管。
目擊者表示,大主管不僅大聲咆哮,還踢隔板、關小主管電腦,甚至一度抓起旁邊的椅子,疑似要砸向小主管,雖最後改砸桌面,但仍導致桌上水杯碎裂割傷對方手部,當場濺血畫面令辦公室多位員工驚嚇不已,且有人向勞動局提出職場霸凌申訴。事發後,《鏡報》記者第一時間向民視電視台公關求證,對方回應:「人資部門知悉此事後,已積極訪談相關當事人以釐清真相,依職場霸凌防治程序處理中。」
如今,民視對於動手大主管的懲處出爐,從蓋有民視總經理廖季方章印的內部公文顯示,該名大主管為「新聞傳播群網路部經理」,獎懲事由為「管理不當,反應激烈造成下屬受傷,違反公司禁止職場霸凌規定。依員工工作規則 10.8.9,記過以為警惕。」最終以記過乙次懲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