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於去年 10 月,黃女疑似情緒失控,多次在網路平台發布恐攻言論,包括「好想知道誰可以一槍把闕 OO 打死」及「去撿槍掃射」等內容。黃女在庭訊時主張自己雖然承認有發布言論的客觀事實,但主觀上並無犯意,辯稱當時因公務車禍後情緒受疾病影響,無法控制自己,甚至在被捕時語無倫次,對警員狂笑並吐出「去問觀落陰」、「我有自然捲」等語,其律師也據此聲請精神鑑定。
台中地院認為,黃女經偵查與審理羈押 3 個月後,應已足以知所警惕,且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已降低。法官裁定准予 20 萬元交保,但開出嚴格條件:黃女必須與家人同住於新竹、定期看診,並禁止對市長盧秀燕及闕姓副隊長有任何接觸、恐嚇、跟蹤或騷擾行為。
法院強調,若黃女未能在4月2日5點前繳納保釋金,則將自4月7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