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律師游光德利用法律專業,指使台灣銀行郭姓、黃姓行員夫妻檔,吸收從事虛擬貨幣交易的楊姓男子,並找來彭姓男子等人成立人頭公司,以「假投資」等老掉牙卻有效的詐術誘騙民眾匯款,待不法所得入帳後,透過層層人頭帳戶轉匯,最後由游、郭、黃等人將贓款轉換成外幣,匯往境外交易所購買與美金等值的「泰達幣」(USDT)進行洗錢,自2023年5月起至落網為止,短短數月不法獲利高達1億1477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游光德早已不是第一次試圖規避司法。檢警早在2023年8月就曾將其逮捕並聲押,當時卻遭地院駁回。檢方不服提出抗告,獲高等法院發回更裁。
游男當時得知檢方抗告成功後,竟立刻訂購飛往南韓首爾的機票,連「結婚移民」的相關手續都已準備妥當,打算直接遠走高飛。所幸檢方及時實施出境管制,才在國門前將他攔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