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曾因平日房價上萬元而廣為討論的阿里山賓館,基本的貴賓雙人房平日要價1萬5000元,最貴的首相套房平日要價3萬5000元,特殊假日更來到4萬5000元。這個價碼不僅引起各界矚目,就連公司員工也設法找機會佔便宜。
判決書指出,林姓女子原為阿里山賓館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特助,平日在高雄市上班。2024年10月12日,她因公前往位於嘉義縣番路鄉的「阿里山賓館」嘉義分部出差。本應落實公務行程的她,卻動起歪歪腦筋,意圖為自己謀取不法利益。
林女在填寫編號002466號的「出差簽核單」時,明知未獲公司授權入住高價套房,卻大膽在單據上不實加註「701」字樣,指名要住進該館最頂級的「首相套房」。隨後,她持這份塗改過的簽核單向櫃台人員行使,導致櫃台人員誤以為這是公司高層核准的待遇,隨即安排林女及其親友入住。
這間代號「701」的首相套房,當時對外掛牌單日房價高達新台幣3萬5000元。林女透過此一手段,成功讓自己與隨行親友免於支付昂貴房價,全由公司「買單」。案經阿里山賓館事後稽核發現不對勁,憤而向檢警提告,高雄地檢署偵辦後將林女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期間,林玉倩面對監視器錄影畫面、對話紀錄及出差單據等鐵證,自知法網難逃,在準備程序中坦承犯行。她透過辯護人表示,對於一時貪圖小利的行為深感後悔,並積極與阿里山賓館展開協商。
法官語重心長指出,林女並非毫無謀生能力之人,身為董事長特助,深受公司器重,卻不思正當獲取生活所需,僅因貪圖個人利益,就利用職務之便虛偽登載文書,侵害公司財產權益,「法紀觀念實屬淡薄」。
法官審酌林女事後的態度尚可,且在法院調解下,已於2025年9月與阿里山賓館達成勞動調解,並全數賠償公司損失,包括3萬5000元房費。阿里山賓館代理人也具狀向法院表示,既然雙方已經和解,公司不願再追究,並同意給予林女緩刑機會。最終量處拘役40天,並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