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指出,這份流傳的「赦免同意書」純屬虛構,行為人冒用政府機關名義向他人詐取財物,已涉犯刑法「加重詐欺罪」。移民署強調,外國人若依法被禁止入國,只要符合法定解除管制條件,均可循正規管道申請解除或縮短禁止入國期間。
移民署進一步表示,所有申請案經審核後,均會以正式官方公文回復申請結果,且整個程序「無需支付任何費用」。移民署提醒,若有人聲稱付費即可「加速流程」或「不符規定也能解除」,百分之百是詐騙技倆。
移民署警告,冒用政府機關名義行騙,最重可論處7年有期徒刑,警方與專勤隊一經查獲絕不寬貸。民眾若有相關疑問,可逕洽移民署各地服務站或上官方網站查詢。
若民眾發現類似詐騙行為,可檢具相關事證向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或移民署各縣市專勤隊提出檢舉,共同打擊犯罪,保障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