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吳男於2025年12月28日凌晨,透過IG帳號連續發布多則限時動態。內容包含槍枝照片,並配上「如果不爽通通出來輸贏槍戰都沒關係」、「恁北開40幾槍不是假的」等文字。吳男甚至將桃園地檢署的聲押書截圖上傳,宣稱「再多一條恁北也沒差」,公然挑釁司法。
專案小組於2026年1月7日執行搜索,在吳男住處當場扣得改造仿GLOCK非制式手槍1枝(含彈匣)及子彈4顆。吳男供稱,該批槍彈是於2023年6月間,在雲林縣四湖鄉一名已故吳姓男子處取得。
檢警進一步查出,吳男早有開槍紀錄,去年11月14日,他因糾紛持衝鋒槍前往桃園市桃園區,朝房屋及車輛連開40多槍,該案由桃園地檢署偵辦中。吳男事後為了避免遭仇家尋仇,才在IG發布持槍動態及威脅文字,意圖恐嚇不特定多數人。
吳男到案後,檢方認為其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原審法院雖裁定20萬元交保,但檢察官提起抗告,經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更審後,法院最終裁定羈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強調,利用網路散布暴力言論會引發模仿效應,嚴重威脅社會秩序。檢方對於涉及槍砲及暴力案件,將秉持「從速、從嚴」原則偵辦,以維護社會安定及民眾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