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議庭今天傳喚檢方認定的被害人出庭作證,其中劉姓、張姓及洪姓等多位被害人表示,他們是因網購、購買靈骨塔等原因遭詐騙,並依指示匯款至指定帳戶,他們均稱不認識「剛谷」公司,且在已結案的法院判決中,也未見剛谷涉案。
剛谷公司委任律師謝尚修指出,該公司其實是提供商戶資料協助檢警破案的功臣,許多案件早已由各地院、地檢署依據剛谷提供的資料判決確定,如今剛谷卻反被控為詐騙共犯,律師痛批檢方查證不詳實,起訴簡直「莫名其妙」。
公訴檢察官則反駁稱,剛谷雖提供資料,但內容不實且涉嫌操控詐騙集團金流。對此,律師李斌建請檢方,若對已判決確定的案件有疑慮,應提出再審。
審判長王振佑在庭上更直接「火力全開」,質疑檢方起訴書中所稱的438億元不法所得計算方式。法官指出,清單中竟包含「繳交學費」、「給付貨款」等正常的合法支出,顯示數據有灌水之嫌。
檢方雖解釋是在扣除信用卡等金流後的結果,且部分資料因被告關閉主機而難以取得,但法官仍堅持,檢方必須提供一份客觀且切確的清單,清楚區分「正常合法使用」、「懷疑非法」及「確為賭金詐金」等三類項目,供法院後續參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