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屍女建商入獄15年!死囚歐陽榕病逝仍獲救濟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成罕見案例
死囚歐陽榕病逝獄中,檢察總長認為原判決恐存在重大審判瑕疵,已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資料照片

分屍女建商入獄15年!死囚歐陽榕病逝仍獲救濟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成罕見案例

15年前震驚社會的高雄女建商盧金惠分屍命案,死囚歐陽榕雖早已遭判死刑定讞,卻在今年3月25日因糖尿病惡化引發器官衰竭,病逝獄中。然而案件並未隨其死亡落幕,檢察總長邢泰釗認為原判決恐存在重大審判瑕疵,已於本月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成為憲法法庭就死刑制度作出重要判決後,罕見針對「已死亡死囚」啟動司法救濟的案例,目前案件已完成分案審理。
憲法法庭就死刑制度作成判決後,最高檢察署於2024年11月全面清查37件死刑確定案件。期間死囚黃麟凱已於2025年1月16日執行死刑;檢察總長亦先後為關押時間最久的死囚黃春棋、陳憶隆聲請非常上訴。另有31件死刑案件持續接受審查。
最高檢在重新檢視相關卷證時發現,歐陽榕案於審理程序上疑有重大瑕疵,包括第三審未進行言詞辯論,以及評議程序可能未達一致決等問題。承辦檢察官重新閱卷後認定,案件符合憲法判決所揭示的正當法律程序保障,具備提起非常上訴的法定理由,因此請求最高法院撤銷原確定判決。
歐陽榕原為永豐餘造紙公司加工處副處長,離職後投資失利,積欠地下錢莊及民間債務。1999年間,他因承租店面認識瑞安建設總經理盧金惠,之後多年向對方借款周轉。2003年盧女拒絕再提供金援後,歐陽榕心生怨恨,最終動念殺人。
2003年4月21日,歐陽榕以洽談事務為由將盧女約出,涉嫌下藥迷昏後勒斃,並將遺體帶回住處浴室分屍成10袋,棄置於高雄縣鳥松鄉山區道路、垃圾集中場及工廠廢料堆等地。犯案隔日,他更假冒被害人聲音向家屬勒索1200萬元贖金,並在國道標誌桿張貼指示紙條與警方周旋,最終以800萬元成交。
警方循線追查,在案發4天後逮捕歐陽榕。偵訊初期,他多次編造說詞試圖脫罪,直到被害人頭七當天心理防線瓦解,才坦承犯行。全案經高雄地檢署依擄人勒贖及殺人罪起訴,歷經多年審理,2011年死刑定讞。

被告死亡應不受理 強化正當程序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死亡後,法院原則上應作成不受理判決。換言之,即使最高法院未來撤銷死刑判決,也僅能改判程序性的不受理結果,對刑罰本身已無實際影響。
歐陽榕生前長期收容於高雄第二監獄,也是死刑釋憲聲請人之一,始終主張案件審理程序存在問題。但在未等到死刑執行或釋憲最終結果前,即因病離世。如今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使本案成為憲法判決強化死刑案件正當程序後,少數仍持續進行司法救濟的特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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