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文宗在家中排行老二,和父母、哥哥同住在嘉義市。根據街坊鄰居透露,莊男平時不務正業,是個不折不扣的啃老族,把母親當成人肉提款機。2024年11月28日他向母親要錢失敗,憤而用手攻擊對方頭部,莊母一度逃離,莊男追出屋外,從後方環抱住莊母使其雙腳離地,隨後重重摔至地面,莊母當場昏迷,莊男則冷眼看著倒地不起的母親,隨後逕自返回住處,直到路人發現才報警。
莊母送醫後10天,因頭部嚴重受創,導致中樞神經損傷併發肺炎不治。警方調閱監視器逮獲莊男,嘉義地檢署依對直系血親尊親屬傷害致死罪起訴,嘉義地院國民法官庭認為莊男過去有多次家暴母親的紀錄,且母子關係雖不睦,但莊母仍會給予適時幫助與金援,莊男卻不知感恩,把母親當成工具人予取予求,一審重判莊男17年6月有期徒刑。
莊男上訴主張,自己在家中長期感到失落無助,因沈迷賭博導致與母親失和,情緒失控才會犯案,且他雖不承認犯行,仍承認有抱摔行為,並非毫無悔意。
台南高分院二審考量莊男直接徒手攻擊母親頭部,將母親重摔在地後,又不予理會,顯毫無情堪憫恕之處,一審量刑並無違法不當,不得依法減刑,故維持原判。案件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莊男將入獄服刑17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