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盟近幾週已與董事會、競賽委員會及30支球隊總經理密集開會,討論出目前版本,並預計於5月28日交由各隊老闆進行最終表決。消息指出,此方案已獲多數球隊支持,僅可能進行細節微調。
所謂「3-2-1樂透制度」,核心在於重新分配抽籤機率並擴大參與球隊數。未來樂透將從14隊增加至16隊,並依戰績分為三個層級:
未進季後賽且未落入倒數前三的球隊(第4至第10順位)可獲得3顆樂透球;戰績最差的3隊則被劃入「懲罰區」,僅有2顆樂透球,狀元機率反而低於其他球隊;附加賽第9、10種子同樣為2顆球,而附加賽7、8種子落敗者則僅有1顆球。
這意味著,現行制度中擁有最高14%狀元機率的墊底球隊,在新制下將不再享有優勢,甚至成為機率較低的一群。聯盟希望藉此讓「擺爛」失去誘因,迫使球隊在球季後段仍維持競爭狀態。
除了機率調整外,聯盟也加入多項限制條款防堵長期囤積高順位選秀權。新規定包括:球隊不得連續兩年抽中狀元籤,也不得連續三年取得前五順位選秀權;同時取消第12至第15順位的選秀權保護條款,提升選秀交易透明度。此外,戰績最差的3隊順位設有第12順位下限,其餘樂透球隊最差可能滑落至第16順位。
制度設計上亦納入「落日條款」,預計於2029年選秀後到期,屆時可依執行成果決定是否延續或調整,對應目前有效至2029-30賽季的勞資協議。聯盟同時將擴大紀律處分權限,若認定球隊存在擺爛行為,可直接調降樂透機率甚至調整選秀順位。
NBA總裁Adam Silver先前已公開表示,整治擺爛問題是聯盟當前首要任務,尤其在2026年被視為選秀大年的背景下,各隊操作更加極端。Silver強調,這項改革牽涉商業利益、競技公平性與聯盟公信力,「必須被解決,而且沒有妥協空間。」
若該方案順利通過,NBA將成為北美四大職業運動中,第一個對戰績最差球隊採取「制度性懲罰」的聯盟,對未來球隊建隊策略與賽季競爭態勢都將帶來深遠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