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窘態暴露於公眾」 法官怒批北車性侵男態度惡劣:予以重判
北車去年10月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公然性侵案。資料畫面

「被害人窘態暴露於公眾」 法官怒批北車性侵男態度惡劣:予以重判

44歲通緝犯邱勝明去年10月9日在台北車站大廳當眾性侵71歲港籍女遊客,過程長達10分鐘竟無人制止,事件曝光後引發譁然,台北地方法院今(30日)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邱男有期徒刑5年2月,法官痛批邱男讓被害人受辱窘態暴露於公眾,且犯後態度惡劣,予以重判。
北院合議庭指出,此案由被害人證述、北車大廳監視影像、旅客手機拍攝的影像及DNA鑑定書等證據,足以認定邱男利用被害人泥醉、陷於意識不清,處於不能抗拒的狀態,在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的車站大廳實施性侵行為,構成乘機性交及公然猥褻罪,從重依乘機性交罪論處。
法官審酌邱男為滿足一己私慾,竟在旅客往來頻繁的北車大廳東側,公然恣意對被害人為性交行為,破會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造成目擊者心理上的不安與不適,危害女性人身安全及社會治安甚鉅。
法官重批,邱男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觀念,使被害人承受自身受辱之窘態暴露於公眾之不堪,造成其精神上莫大陰影及痛苦,還否認犯行,犯後態度惡劣,未見悔意,判處有期徒刑5年2月。
去年10月9日,邱男與被害女子平時常在北車一帶飲酒閒聊,兩人與數名友人在北車東側大廳開喝,率續灌下3瓶58度金門高粱。到了下午約15時,其他友人離開後,港女酒醉倒地,邱男見狀竟心生歹念,將人拖至售票處對面牆邊性侵。當時一名馬來西亞籍大學生目擊後嚇得報警,警方獲報趕到現場,依現行犯將邱男逮捕。
被害女子指控,邱男在飲酒時間不停誇她漂亮,還說出「想跟妳結婚」,卻趁人之危伸狼爪,讓她痛批真的不是人。
邱男被捕後辯稱是酒醉情不自禁,渴望與被害人發生關係,檢察官依照鑑定報告,發現被害人胸部下體都有邱男DNA,且民眾測錄的畫面也清楚拍到邱男用下體前後接觸被害女子身體,偵結後認邱男犯趁機性交罪,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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