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父親擅闖房揉胸不夠!還想她親吻臉頰 下場曝光
台南女子住男友家遭男友父親揉胸。示意圖/鏡報

男友父親擅闖房揉胸不夠!還想她親吻臉頰 下場曝光

台南一名女子與男友交往2年多,並住進男友家長達1年,不過2024年12月20日中午,男友父親竟未經同意進入男友房間,強摸女子胸部,還要女子親臉,女子情急之下躲進廁所向男友求助;最終女子於隔年2月8日搬離男友家,向台南市政府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報案,經檢警調查起訴並由台南地院審理後,男友父親依強制猥褻罪判8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女子控訴男友父親違反其意願,強摸女子胸部,不過推開他,竟要求女子親臉,女子隨即躲進廁所傳訊息向男友求助「要回來了嗎?」而男友抵達現場了解情形後,傳遞訊息向父親詢問事發情況,父親則予否認。
不過女子至隔年2月8日,因是有人傳送女子與異性朋友聊天紀錄到男友家社群群組,才被迫搬離男友家,女子因忍無可忍向台南市政府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報案,並告上法院。
然而女子認為,因仍感到害怕、驚恐,沒有想到要去報警,同時因與男友家人同居,如家人般相處,擔心若發生衝突恐面臨無家可歸之困境,基於與男友間情份之考量,暫時將此事放下,事後仍隨男友家一同出遊;不過男友父親辯護律師表示,若真的發生性侵,女子卻未立即報案,可見所述不實。
對此,法院指出,女子已住進1年多,除該案件,必定累積諸多正面生活經驗,縱使對於摸胸行為感到羞憤、不悅,其於日後心情仍隨現場氛圍、家人間相處情況不同,未必時刻呈現敵隊情緒;不過法院審酌,女子信任男友父親,其卻為了滿足個人私慾,造成女子身心蒙受相當程度傷痛,又偵查及審理時均矢口否認犯行,態度不佳,男友父親遭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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