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事發在下午15時許接獲通報,指稱現場有男子持球棒破壞車輛,立即派員趕赴處理,但抵達時人車已離開。經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鎖定涉案車主為20歲陳姓男子,並通知其到案說明。
陳男到案後坦承,因與女友發生激烈爭吵,一時情緒失控無處宣洩,才會從後車廂取出球棒,對自己的愛車狂砸洩憤。儘管未波及他人、也無人員傷亡,但其行為已影響公共秩序。
警方表示,全案已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函送裁處。士林分局呼籲,面對情感糾紛應理性處理,切勿因一時衝動做出脫序行為,以免觸法得不償失;警方對於任何擾亂公共秩序行為,均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