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去年11月提出8年1.25兆規模的「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數度遭藍白聯手阻擋。而在美方關切下,民眾黨團今年1月提出版本,將預算總額限縮至4000億元;國民黨團則提出黨中央屬意的「3800億+N」版本,但藍營內有部分聲音主張「8000億」版本,朝野黨團各自版本遲遲喬不攏。
立法院長韓國瑜6日第4度召集黨團協商,朝野仍無法達成共識,民眾黨團日前預告已備好規模近8000億的新版本,並於今天院會上遞案發動表決。國民黨團今一早則召開黨團大會做最後討論,確定與民眾黨團共同提出第一批發價書及第二批發價書金額相加,規模達「7800億」的版本。
立法院會今天下午針對軍購案進行表決投票,以贊成票59票,民進黨立委則全數棄權,最後在藍白挾人數優勢下強行通過7800億版本。
三讀條文明定,採購項目包括美方已公開的M109A7自走砲、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反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標槍反甲飛彈、拖式2B反甲飛彈等5項;預算上限新台幣3000億元。
美國政府在軍購特別條例施行後1年內同意出售的軍購項目,包括軟、硬殺混合反制無人機系統,各型反彈道及防空飛彈、中低空防空飛彈以及反甲飛彈戰備存量補充等案,待美國政府正式同意售予後,依據發價書覈實編列預算,上限為新台幣4800億元。
三讀條文也明定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各項經費非經立法院同意不得互相流用,但若經費額度因匯率變動影響超過上限的部分,得以總預算方式編列。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從公布日施行至民國122年底為止,必要時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
條文規定,行政院應於條例通過後1個月內,針對過去5年軍事採購之項目、金額、效益與到貨情形,以及採購項目如何提升聯戰效能等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籌編預算案:立院同意後,行政院應於兩個月內將第一批特別預算送交立院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