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顏寬恒位於台中沙鹿的莊園豪宅涉嫌竊佔國有地約1097平方公尺,並於2021年選舉期間遭檢舉揭發。檢方進一步查出,顏疑為處理豪宅爭議,以「借款」名義進行假買賣,將房產以4515萬元售予設計師張于廷,實際上則被認定為掩飾交易真相;此外,顏在擔任立委期間,另涉嫌利用苑裡營造負責人林進福擔任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約108萬元。
台中地方法院於2024年7月一審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顏寬恒有期徒刑7年10月,另偽造文書部分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同案被告林進福則遭判7年8月。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其中偽造文書部分已確定,貪污部分則持續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日前高分院再度召開訊問庭,顏寬恒與林進福均未親自到庭,由律師代為陳述。辯護方強調,顏寬恒自偵查及審理期間皆按時出庭,身為現任立法委員,長期深耕台中,家人與事業均在國內,始終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並無逃亡動機,也無延長境管必要。
不過法院認為,兩人涉犯貪污及偽造文書等罪,且二審均遭判處重刑,案件尚未確定,客觀上仍有規避審判及刑罰執行的可能;若出境後未返國,將嚴重損及國家追訴犯罪的公共利益。合議庭衡量比例原則後,裁定顏寬恒與林進福自5月1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以確保後續司法程序順利進行,全案可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