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連鎖醫美診所「研醫明」中西區分店,近日遭衛生局查獲美容室天花板偵煙型暗藏針孔攝影設備,台南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罪嫌,諭令吳姓負責人30萬元交保,劉姓店長5萬元交保。其中,吳姓負責人辯稱設備是2011年承接愛爾麗集團舊場地後沿用至今,裝潢與設備從未更動。
街景與登記資料比對 業者說法具高度可信度
針對「沿用舊設備」的說法,《鏡報》查證Google街景圖與商工登記資料,確與事實相符。根據Google街景記錄,2010年12月位於台南市永華路一段19號的據點,招牌仍為「愛爾麗」。到了2011年11月,該處已更換為「研醫明診所」。
查閱全國商工登記資料,研醫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該地址的核准設立日期為2011年3月11日。從時間線來看,研醫明確實是在15年前承接愛爾麗的舊場域。業者在稽查當下主張,錄影設備是為了避免醫療或財務糾紛,且自接手後「裝潢從未更動」,意指針孔設備為前手留下的「遺產」。
15年舊系統仍運作 技術層面引發專業質疑
雖然時間線吻合,但法律與技術層面仍存有諸多疑點。首先,這套設備若真是15年前安裝,其電腦主機的作業系統與硬體壽命理應早已屆滿。以一般的監控系統而言,長期運作下硬碟極易損壞,且早期的作業系統若未經升級,極難在現今網路環境下維持雲端傳輸或穩定運作。
業界人士質疑,若業者真的「不知情」或「無意使用」,在長達15年的營運過程中,為何主機電源始終維持開啟?系統若持續運作,勢必有維護與儲存行為。雖有「黑狗偷吃、白狗受罪」的嫌疑,但「白狗」接手後若知情仍繼續使用該系統進行監控,其法律責任恐難推諉。
業者強調「僅錄音不做身體」 衛生局指同意書不符
面對偷拍指控,研醫明吳姓負責人向檢警與衛生局強調,診所療程「僅做臉部、不做身體」,因此不會要求病患脫衣,錄影範圍不涉及私密處。診所亦現場出示患者簽署的同意書,主張錄影已獲得病人授權,用途是為自保與預防醫療糾紛。
台南市衛生局檢視同意書後發現,文件內容僅提及諮詢過程錄音錄影,或註明「診間以錄音為主」,實際上偵煙器內卻是具備影像拍攝功能的針孔鏡頭,兩者明顯不符。此外,錄音與錄影在法律上的隱私侵害程度截然不同,診所以「錄音」為由暗裝「針孔」,已涉嫌違反《個資法》與《醫療法》。
醫美界「不能說的秘密」 檢警擴大解析查黑幕
據了解,在醫美界利用偵煙器型針孔進行監控,似乎是部分業者自保的「暗樁」。其動機多為防止員工私下帶客、偷取產品,或在發生消費爭議時作為證據。研醫明案爆發後,高雄市衛生局也同步對該集團高雄分店展開稽查,雖未發現同款針孔,但已先行扣押監視器主機交由檢警解析。
目前台南地檢署正針對查扣的攝影主機進行數位鑑識,重點在於釐清影像是否外流、儲存路徑為何,以及是否有病患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拍到不當畫面。全案持續朝妨害秘密罪偵辦,這場隱藏在偵煙器下的醫美黑幕,仍有待檢警進一步揭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