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家小吃店,平時主要販售麵食、湯品的餐點,因為結帳系統異常,導致重複開出相同字軌的發票,但是異常時間僅有一天,發現異常後立刻請廠商修正,並透過社群發布公告,希望消費者將發票帶回作廢重開,但是仍然有約20張發票沒有拿回。
對此,北區國稅局指出,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之1規定,營業人重複開立或列印主管稽徵機關配給之統一發票字軌號碼,導致獎金單位溢付獎金,應由營業人賠付溢付獎金。
除應賠付溢付獎金外,北區國稅局表示,還需要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規定處罰。如營業人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已主動向稽徵機關報備,並已依實際交易資料申報,且無短報、漏報營業稅額者,可依《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6條第5款規定免予處罰,但一年內以3次為限。
該局提醒,營業人應定期檢查開立電子發票之軟、硬體設備,確認系統具備自動跳號與重號防呆功能,避免因系統設定錯誤、人員操作失誤釀成重複開立;若發現異常,應儘速向所轄稽徵機關具文報備處理。
另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財會相關人士表示,若5月25日的開獎號碼剛好對中這批發票,後續還要就系統廠商責任、人員操作流程、合約約定等方面釐清異常原因,才有機會進一步討論賠付分攤。然而,若是有問題的發票對中「千萬特別獎」,恐怕會導致店家面臨要賠付2億元獎金的風險,已超過該店資本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