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我失業要你賠!台南男深夜揪友押人簽本票 錄影逼喊:我自願的...下場慘了
莊男找來蘇姓友人,強逼蕭男簽下6萬元本票並由劉女錄影存證。示意圖/AI生成

害我失業要你賠!台南男深夜揪友押人簽本票 錄影逼喊:我自願的...下場慘了

台南莊姓男子因懷疑蕭姓前同事對外造謠,害他被公司開除,憤而找來蘇姓友人在深夜直闖對方工作地,語帶威脅要「叫小弟押人」,強逼蕭男簽下6萬元本票並錄影存證。台南地院日前審結,將莊男、蘇男依共同犯恐嚇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至於在場錄影的劉姓女子則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
判決書指出,莊男與被害人蕭男原本是同事關係,莊男認定蕭男對外散布他向同事借錢不還的謠言,導致他遭公司辭退,心生怨恨下,決定討回「公道」。2025年7月22日凌晨2時許,莊男帶著友人蘇男、劉女前往蕭男位於歸仁區的工處「堵人」。
蘇男一見面就先搭住蕭男肩膀,強迫他打電話給母親籌錢。一旁的莊男則拉高分貝恫嚇「這件事沒處理好,不會放過你」、「等一下叫小弟押你出去」;蘇男也在旁幫腔「沒還錢,要叫公司的人處理你」。蕭男在敵眾我寡、擔心性命不保的恐懼下,被迫簽下3張總額6萬元的本票交付給莊男。
這群人為了脫罪,還在現場玩起「自編自導」的戲碼。蘇男要求蕭男對著鏡頭表示「沒有押你,也沒有脅迫你」,莊男則要蕭男唸出「我欠允哥6萬元,所以我簽這張本票」。他們以為留下這段「澄清影片」就能規避法律責任,卻沒想到這種反常的錄影行為,反而讓法官認為「若非現場氣氛足以讓人恐懼,何須要求對方自證清白?」這段影片最終成為法官認定恐嚇事實的鐵證之一。
審理期間,莊男辯稱這6萬元是蕭男之前的借款,簽本票只是為了還債。但法官比對警詢筆錄,發現莊男一開始都說是為了「求償失業損失」,直到開庭才改口是借貸,說詞反覆且拿不出任何借據支持。蘇男則空口否認說過恐嚇言語,辯稱錄影是為了自保。
法官在判決書中直言,被告二人僅因職場私怨就恣意妄為,強逼他人承認不存在的債務,「目無法紀、全無擔當」。不過,考量兩人在偵查中曾坦承犯行,且並未真的動手施暴,事後也與蕭男達成和解並返還本票,因此分別量處6個月徒刑。
至於同案被告劉女,雖然當時在場錄影,但法官認為她只是陪同男友前往,且錄影內容並未包含簽本票的核心過程,也沒有證據顯示她參與恐嚇或分贓,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判處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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