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楊姓教授於107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數位影像技法課程」,108年間遭修課學生集體檢舉,楊男上課教材頻繁使用裸露女性圖片,還多次穿插與課程無關的言論,例如將通訊技術進步連結到「拿來看A片」,或是稱日本動漫「一定要露女生小褲褲才有人看」。
多名學生也證稱,楊男在課堂上頻繁講黃色笑話,稱若男生看見女性腿張開露出小內褲,會興奮而腿發抖,「令人感到非常不舒服、噁心」,在課堂上指著清涼照稱「曲線性感」,質疑「老師你只是要叫我們看一個女生穿很少嗎?」、感覺像是「逼迫我們女生要聽他喜歡的照片,真的很噁心!」
逼女學生跳抱男同學 課堂僵持
除了開黃腔,楊姓教授還在課堂上指定動作拍攝男女合照,要求其中一名H姓女同學跳到C姓男同學身上讓人接住,女學生明確表達不要,楊姓教授仍不罷休,雙方在教室內僵持至少10分鐘。
另名I姓女學生拒絕被「公主抱」後,楊男竟建議改以「坐在男同學大腿上」方式拍攝,I姓女學生事後淚訴,當時內心極度不願意且感到尷尬,最後勉強配合,事後回憶感到強烈自責與難堪。此外,楊男還曾在課堂上要求G姓女學生穿泳裝供同學拍攝,女學生深感受辱卻礙於「擔憂成績受到影響」,不敢直接反抗。
教授辯人體藝術 指合照表情愉快
楊姓教授辯稱,自己是從專業藝術角度講授東、西方寫真藝術發展,教材都是各國公開發表的廣告或知名人物影像,絕非色情,提及「A片」、「女生小褲褲」只是人體藝術發展的舉例說明。
至於攝影課肢體互動,楊男辯稱是攝影專業教學,從未強迫學生配合,學生若拒絕也不會扣分,他更拿出照片指稱,學生的表情「看起來都很自然愉快」,認為不構成性騷擾,校方處分侵害《憲法》保障的講學自由。
法院認證性騷擾 痛斥物化女性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楊男在課堂頻繁秀出裸女照,卻未進行構圖、光影等專業分析,毫無教學必要性,反而偏重描述女性身材,並穿插「看A片」、「小褲褲」等與課程無關的性意味玩笑、物化女性的歧視言論,絲毫無助學生專業能力的培養。
法官認定,楊男的言行引發多名學生受冒犯、不舒服等負面感受,符合性平法「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言詞或行為」之要件,校方認定性騷擾成立,認事用法俱無違誤,判決楊男之訴駁回。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