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日前指出,只要路口有待轉標誌,或是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在行經路口時都要強制兩段式左轉,如果民眾直接左轉,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規定,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另外,機車在待轉過程當中也要注意不要壓到斑馬線,若壓到斑馬線可視具體違規情形,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如果撞上行人會加重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則可處3萬60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
警方建議,如果在行車途中遇到待轉格已滿的狀況,建議可以直行到下個路口再左轉,如果接近待轉區才發現空間不足,也切勿占用斑馬線,或是停放在影響到其他車流的位置,以免造成事故。
不過,由於機車騎士於進行兩段式轉彎時涉及的交通事故風險長期受到關注,交通部於2023年4月宣布將逐步檢討並調整部分路口之兩段式轉彎規定。地方政府中台南市於2023年10月展開為期6個月的試辦計畫,在部分路口取消兩段式轉彎規定,並於2025年在全市範圍取消兩段式轉彎規定。彰化縣則於2024年11月開始逐步取消兩段式轉彎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