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為實踐男女工作平權,實施《性別工作平等法》,該法規定「雇主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違者罰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因此住在彰化的黃姓男子,2023年3月間在「○○求職網」看到員林市某牙科診所徵「牙醫助理」訊息,便留表達應徵意願,但診所回覆「今天有其他面試者來~我們是要徵女生~」,黃男立刻截圖,向彰化縣政府勞工局投訴,牙醫診所被罰15萬,院長甩鍋給負責應徵事務的護理長,她被罰款,黯然離職。
2023年11月間,黃男又見鹿港某泰式養生館在臉書社團刊載應徵美容師廣告,內容為「歡迎二度就業!正職兼職都可!歡迎有興趣的女性朋友加入!」黃男透過臉書留言表達要前往應徵之意,養生館回應「不好意思,我們是要女生喔」,因此被黃男檢舉。
養生館辯稱,男生對女顧客按摩,從事美體美容,恐產生性騷擾疑慮;但黃男堅稱,美容師工作內容為按摩、除毛、臉部保養等,並無性別因素在內,也無性平法第7條的性別例外狀況;因此彰化縣政府性平會仍作出違法裁定,對該養生館開罰30萬元。
見此招在行政單位有用,黃男食髓知味,向彰化地院民事庭提告、求償。他主張,因業者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讓他痛失面試機會,損及其人格權、健康權,他因此產生焦慮症,也到心理諮商所接受諮商、醫院就診,對養生館、牙科診所請求賠償精神損失8萬。
雖然黃男提出心理諮商紀錄及抗焦慮藥物作為證據,但法官認為,上述的醫療和心理諮商行為,係在原告求職遭拒後1年後發生,原告預約心理諮商的原因可能很多,他無法舉證,是因為求職過程受挫才需要心理治療,因此判決黃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