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霰彈槍「鑑定具殺傷力」!觸犯槍砲重罪 刑責最重10年
檢警在孫安佐住家查出霰彈槍。鏡週刊

孫安佐霰彈槍「鑑定具殺傷力」!觸犯槍砲重罪 刑責最重10年

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在網路PO出測試「噴火槍」的影片,高調行徑引發檢警注意並遭搜捕,當時檢警在他住處查扣一把構造貫通的霰彈槍,並緊急送往刑事警察局進行權威鑑定。據了解,關鍵的鑑識報告今日正式出爐,刑事局認定該把霰彈槍「具有殺傷力」。全案已正式從原本的噴火槍風波,升格為最輕本刑3年起跳、最重10年的槍砲重罪,恐讓父母再度操碎了心。
孫安佐日前與網紅「重讀」合作,在社群平台上發布影片,由孫安佐在河堤旁親自操作一把改裝噴火槍,現場噴出猛烈火舌,長度瞬間超過10公尺,現場火光沖天並夾帶大量濃煙,影像曝光後引發社會輿論高度關注。
台北市警北投分局獲報後報請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於5月16日拂曉出擊,兵分多路搜索孫安佐位於北投的住處,當場除查扣噴火槍頭外,另意外起出外型逼真的霰彈槍與一把模擬槍,且鑑識人員初步勘驗,發現霰彈槍的槍管已經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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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目前遭羈押。鏡新聞

辯朋友寄放 檢追查幕後金主

據了解,孫安佐辯稱槍枝是「朋友寄放的」,警方先依槍砲罪嫌移送法辦,也火速將槍枝送往台北市刑大鑑識中心初驗。在初驗認定有殺傷力後,為求謹慎,再送往刑事局鑑識科進行複驗。
檢警同時加快偵辦腳步,傳訊涉嫌在幕後提供研發資金、23歲的拳願明星賽創辦人「秋偉」邱皓偉,以及負責掌鏡拍攝的22歲江姓攝影師「佑子」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為兩人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諭令各以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刑事局近期鑑識結果出爐,確定霰彈槍具備殺傷力,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未經許可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具殺傷力之槍砲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700萬元以下罰金。若後續查出涉及製造、販賣或運輸,罪責更將飆升至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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