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路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於今日上午10時53分接獲報案,指稱國道3號北向48公里處發生多車追撞。警方初步調查,現場其實是由兩起密集的追撞事故釀成。
第一起事故為29歲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駛於內側車道時,疑似因為沒有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猛烈撞擊前方由58歲曾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車,由於撞擊力道推擠,總計造成4部車連環撞。
不料,就在同一個內側車道後方,隨即又發生第二起追撞。28歲胡姓男子同樣疑似未注意前方車況、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前方42歲劉姓男子的自小客車,導致劉男車輛再失控往前連環推撞,這起事故總計牽連5部車。
兩起事故相加共導致9部車受損,所幸車速已減緩,現場並無人員受傷。警方到場後對所有駕駛進行酒測,確認均無酒駕情形。警方隨即展開拖吊與清理作業,迅速於11時23分排除事故現場,恢復全線通車。
國道警方特別呼籲,高速公路車速快,「未保持安全距離」高居國道肇事主因的首位。依據交通法規,未保持安全距離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不幸因而肇事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更將面臨吊扣或吊銷駕照的嚴厲處分。
警方提醒,近期天候多變,若遇天候不佳、路面濕滑,用路人務必牢記「安全距離保持好,養足精神上國道」,切勿疲勞駕駛並嚴格遵守速限,以免憾事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