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手把智障妻「送進妓院」下海賺6000萬 渣爆男被法官這樣判
一名男子把智障妻子送去酒店陪酒、從事性交易,並從中獲利。示意圖,非當事人/PhotoAC

親手把智障妻「送進妓院」下海賺6000萬 渣爆男被法官這樣判

韓國日前發生一起性剝削案件,一名20多歲的男子涉嫌利用妻子患有重度智能障礙、缺乏健全狀況判斷能力,在長達3年的時間裡,逼迫妻子前往性交易場所以及酒店陪酒,出賣身體賺皮肉錢。這些年裡,妻子總共賺了約6000萬韓元(約新台幣140萬元),錢全部被男子拿走,事件爆發之後男子被法庭審判,判決近日出爐。
據韓國NAVER新聞報導,A先生與身患重度智能障礙的妻子結婚,婚後並未履行夫妻間互相扶持與照顧的義務,反而將妻子當作牟利工具。在過去的3年裡,他持續強迫妻子前往各類性交易場所與酒店工作。期間,妻子所獲得的所有收入,全被A先生強行拿走,累計金額高達6000萬韓元。
負責審理此案的首爾南地方法院法官在判決時指出,被害人身為重度智能障礙者,對於現實環境與自身處境的判斷能力明顯不足,屬於社會上極度需要格外保護與關懷的弱勢群體。
判決書並提到,A先生出跟妻子說:「既然妳喜歡唱歌,那就去KTV陪酒。」智障的妻子在這3年間曾經6度被性侵,並且曾經懷孕過,還接受過流產手術,但A先生在妻子手術過後,不但沒讓她休養,還逼她馬上就要繼續接客賺錢。
A先生因違反《身心障礙者福利法》及《家庭暴力犯罪處罰法》被起訴,出庭時辯稱「妻子自願性交易」,不是自己強迫她的,但法官審酌被害妻子的精神狀態、兩人的夫妻關係以及家庭的經濟結構後,不採信A先生的說法。
法官最後認定,A先生的行為不僅構成嚴重的家庭暴力,更是對身心障礙人士的殘忍剝削與精神虐待。10日判決出爐,法官考量到A先生是初犯,所以只判他有期徒刑2年,同時對他下達「限制於身心障礙者相關機構就業5年」的附加命令。

★《鏡報》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鏡報》關心您: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延伸閱讀